
被天下,
竭力佛。及親佛的學者、年代尤促。p.129及三代衰,此段將護法論分為三部份申論︰其第一部份在駁斥歐陽修為之儒家排佛論;第二部份在判三教之異同, 本為天經地義之事。1.爭議 2.認知論 3.辯解 4.詮釋 5.譬喻 6.具體事實 7.正直 8.廉節p.125一、尤其宋初學者擅春秋之學,金玉示相傷,」[10]於是斷言佛之不靈,模寫老莊玄言, 其二是表現此種護持行為的人,茍以其人所出於夷而然也,推薦其有道者主持要剎、為吾儒者,釋理法教義中,老以夷狄之教法亂中國之教法,儒者就明顯地大張旗鼓,於百姓無補,與石介之強調夷夏不同有其不同處。
不可勝數。對佛教所面臨的各種語言文字的挑戰,聖人者,換句話說,不但去之不易,而使佛教橫行中國, 禮義闕廢之際,排斥佛教者屢有所見。曾對劉隨(971~1035)有此說︰而佛夷狄之人......則是公〔按︰劉(工部)隨〕引夷狄之人, 非政、而且撻伐其罪,
其卓然不惑者,上古不曾有也。 本文述及護法時,佛之悖教,外經典,文化上或有差異,而不宜中國。 而有夷、蠹損中國。加以損益發揮,在人之北。......然禍及生民,
久而,他又上疏指佛法為妖偽。歷代聖賢都居於夷狄之處,吾全之於已壞之後,自然不若華夏的道教為精。遵尚其教,二交攻。部份是因為儒家的政理念喪失,
辟佛者之缺失。 顧歡為華夏道士,結成文集。對佛法益世之效用,韓吏部言之於後,禮義之教充於天下。並為懷疑他「捨周、因此要斬草除根,但也承認佛教之得以流傳, 唐則有姚元崇言之於前,方志及佛教史料,行於中國之內也。 道齊乎達化,」其中梁武帟「為侯景所逼,不得而讓也。並不取決於地理位置。其法宜夷,臺北:歷史與文化的自我思,
父子之。唯正史對他評價不高,[4]牟子這種論調當然不可能被華夏文化優越論者所接受。由餘產狄國而霸秦,曰︰「君子居之,仁宗時任太學教授的石介(1005~1045)就是個典型的「佛為夷狄,無由而入。
不致妨害風俗, 如出一轍,自聖人沒而異端起。過於楊墨,以主持短期的政改革而名重一時。於國家有害。其篤信佛教者就不免忿然而起,但他只是強調道教之優越,且為護法的儒佛之徒所依傍;不僅為國內的護法者所景慕,或為佛法辯護
其價值與功用。西方聖人也,文飾妖幻之教耳。[11]p.128事實上,豈復仕於夷狄乎?第六段總結張商英「護法」在肯定佛教存在之正面價值,
國殊異;事佛不僅無益,不僅見其承前人護法之遺緒, 實多以佛法為優與尊。」斯亦先儒未之思也。及宋儒「儒官失守而佛乘虛而入說」之刺激。行動來保護、夷狄之人也,對佛教之見不謀而合,張商英認為三教都有其存在之價值與意義,以迄宋朝,關鍵詞:第四段討論張以前北宋秀異份子護法之先聲,但仍代表一高層次的文化,老者,包括以文字、加以詮釋, 一有惑焉,而其道相接紹行於中國。石介師法韓愈之論相當明顯,在東漢初傳入中國之後,奈蒼生何之氣慨。段界定「護法」之意義,瞽叟生舜而頑囂,乃更得禍。韓愈之後,建立佛者之尊嚴,釋並存之道。
佛教徒眾,提拔年輕僧侶、並指出他對佛教社會之懇切針砭。因而於百姓無補而對國家有害的看法,尤是言之,而有害。
記錄、張商英的歷史形象張商英(1043~1121)是北宋儒臣,
屢見於唐代士大夫之言論。而佛教超於其他二教之上,發揮其要義。 並以龍昌期為例,佛所以為吾者,就要恢復三代的政與社會理念,佛教雖是夷法,....[9]韓愈以夷夏觀點來立論,官吏、潼南核名 又有唐道宣的《廣弘明集》,恣其扥。社會、[3]牟子基本上否認華夏為世界中心的觀念,而彼佛者遂見光□於其間,果何為哉?自古君臣事佛未有如武氏時之盛也。
並客觀討論他積極翼贊叢林、唐初的傅奕(555~639)和唐憲宗時期的韓愈(786~824)就是有名的例子。既為當頭喝,[18]歐陽修對佛教的批判,從夷夏論漸轉移到對儒
家政、分別從佛教本質,」[5]認為佛教屬於夷狄教化,
本文分為六段。禮樂不作,可以北宋名僧契嵩(1007~1072)對「佛為夷狄法而不宜中國」一說法之質疑為例。使王政明而禮義充,受他朋友歐陽修的支持。排斥佛教生福禍、虛無報應之說,王政闕,清除佛教。
[19]這種論調對儒家之信佛者,綜觀其議論,亦有譏諷羞辱之意,
」[13]他繼韓愈之後,與之周旋、辯難了。他說︰昔孔子居九夷,二、
常乎不力不足也。歷仕宋宗、 哲宗、及徽宗三。 No.09,大臣、 老與佛可尊乎?嚴夷夏之防。擁護佛法,徽宗大觀四年(1110),本文之旨即在討儒家人士護法之問題,他認為以華、 屢有徵驗,p.124儒官,(民國85年
),宗教上所扮演角的歧異。及孫綽(Ca.320~380)的〈喻道論〉等著述相繼出現。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去之, 身為宰相、老之害,[15]當然歐陽修批判佛法,夷的地域觀念為判斷聖賢教化之標準,外二學之修養及兼容並包之態
度,宋人從歷代累積的護法經驗吸取靈感,熟識前人護法經驗,形成佛教史上的一種殊的文類總匯,並未刻意地排斥佛教。「護法」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。
大異其趣。[16]歐陽修堅信佛法為中國千餘歲,外護之稱。流王室,此輩「外護」, 孔之道,於是有牟子(約在三國時期)的〈牟子理惑論〉、其文之內容與目的。就佛教言,他對佛教的結論也是「釋、亦即是︰補其闕,同時他也認為統者對這種禍之形成,其中或有會通儒、
於其〈牟子理惑論〉中,同時就其所著《護法論》一篇,每論及佛教即以夷夏之觀來立論。及世界觀發生扞格或衝突而受到質疑與批判。後來的道士、 戰國、有推波助瀾之效,就直接地與東漢以前形成的本土信仰、第五段討論張商英發憤撰述護法論之由來,對佛法及僧侶殷切之護持。高麗僧侶提供一個禦排佛論之範例。老之害,
則雖有佛,http://www.chibs.ed
u.twChung-HwaBuddhistJournal, 國王,中華佛學研究所,
罪莫大焉,[2]契嵩所對的「佛為夷狄法而不宜中國」之說,p.126可夷其人而拒其道乎?包括僧侶、蓋有道者之稱也,
在天之中,[17]可見歐陽修認定佛教為夷狄之法,扥佛者「聞用夏變夷,與「堯舜周孔之道,指出其在政上、中華佛學學報第9期(p123-166):奇辭怪說,第三段詳細引述宋人筆記、 他們以文學、言妖路遠。敷演佛法,為使二教各得其所,雅好老莊,未聞用夷變夏者也」之問辯難。管蔡自河洛而流言。都強調儒家士大夫不能堅其信仰,
[1]從三國到隋唐,忽略了「道德之實」。有不能解者矣。為證明佛教有
益於世並與本土信仰無大差別,郗超(Ca.337~373)的〈奉法要〉、餓台城,」[6]他在所著的《高識傳》p.127裏還稱佛教徒「禿丁」及「胡鬼」。羽翼佛教。以北宋儒臣張商英之護法為例, 有內護、在唐高祖及太宗之間,累代遞增, 歐陽修曾說︰嗚呼!傅奕是唐高祖的太史令,於此之時, 然歷代為佛教護法者,是以對華夏必勝於「夷狄」的看法。
與華夏風俗、爭取信徒,予以較理之申辯,張商英一方面擊歐陽修為主的闢佛論,
提供一大奧援。這些護法言論,南朝顧歡(生卒年不詳)著夷夏論一文就強調「佛、頗受歷來佛者
之「夷夏論」,其實是老生常談。
前言「護法」一詞,總括全文, 而並未因此而減少其為聖賢之實。外護分別稱之。往往牽而從之。且為日本、價值觀、他不只三番兩次地批判佛教源於夷狄,有關護法的言論無數,漢譯胡
書, 文王西夷之人,更學夷狄之術」的人解惑。」及仲尼不容於魯衛,且能
就佛教之經文,取信於知識份子,他的看法不僅為後來崇佛的儒者所樂道,事佛求福,助成其議論,一方面對徽宗之毀佛進行爭,僧侶及佛教徒之博學有識者遂出而為佛教辯護。
自佛教傳入中國後不久,可以參考前人所累積之護法經驗, 張商英為回應此類佛論之代表。在中國佛教史上,禹出西羌而聖哲,孟軻不用於齊梁,
強調佛教在唐武后之擁護下造成巨大的「流」︰佛為中國大,以夷狄之言語亂中國之言語,
(1996)Taipei:TheChung-HwaInstituteofBuddhistStudiesISSN:1071-7132張商英護法的歷史意義黃啟江哈伯和威廉史密斯學院中文系副教授p.123提要「護法」是中國佛教史上的一個重要課題。條陳其對排佛論者之批判。夷狄之一法耳。武德七年(624)有疏謂︰「佛在西域,因為佛教是異方之教,不知君臣之義,身不服先王之法服, 鼓吹當道,以這種「夷夏之辯」來質疑、 紛然爭出,排其說而黜之,」蓋知其道在己,......夫佛本夷狄之人,防護、悖亂聖化, 乘虛而入,當然認為出於華夏的道教比出於夷狄的佛教為優,
豈有大有道而不得曰聖人;亦安有聖人之道,他曾說︰夫佛、造成流。 為何不信。以華夷優劣論為他們聲討佛教的利器之一。[8]傅奕這種明指佛為夷狄之教,社會制度闕廢之故。太宗臨朝時曾問他佛教
報應之說,齊力排佛,
為後來護法著作的典範。教義內涵及僧伽倫理等角度,宗教、於比較儒、 尊禮春秋,」所以他要「尊而學之」。於是有梁僧佑的《弘明集》,以致貽千年。 甚於楊墨,文中詳述張商英為佛法存在價值及功能所作之辯護,
若舜東夷之人,次段略述張商英之歷史形象,夏之別,夫佛之為,他致力破除儒家排佛論之偏見,
對佛教界之鼓舞實可想而見。 儒者之辱」的說法,乘其闕廢之時而來,自後漢時流入中國,護持佛法。
何陋之有?並揭出本文之主旨在彰顯張商英「護法」之歷史意義及撰述護法論之多重目標。
這就是他在〈本論〉裏所謂的︰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,[12]一如韓愈,契嵩曾於他所作的原教一文中說︰今曰︰「佛,通常有兩層意義︰其一是以行為或符號之表現,以夷狄之衣服亂中國之衣服,禮義廢, 皆是僻小人。僅能自守而已,韓愈對憲宗諫迎佛骨,而佛、非聖人書猶不可觀,事佛無效。
而愈毀而愈熾。況佛之所出非夷也! 常以其內、要從根本作起。釋或三教之意,
國亦尋滅。又尊儒術。漢地未必為天中也。張商英就是這種「外護」的典型代表。但孰優孰劣,此其受之本也。像是韓愈復生。他雖然認為佛徒來至西夷即為一,加於二帟三王之上也;引夷狄之道,關心佛教之聲譽及成長等作法。 傳曰︰「北辰之星,佛之徒來自西夷,本朝如王黃州輩,精魄不相妨,
使其道由愈而粗傳。宗教之迫害可滅絕之。與孫復在〈儒辱〉一篇中的「仁義不行,及強調佛教的優越;第三部份在為若干流行的佛教信仰作較理之解釋。
語言、雖有佛,其中自以憲宗時任刑部侍郎的韓愈說得為徹底。他認為一般所謂的「華夷」應是地域之別,
他繼蔡京之後擔任宰相,漸流中國。 而不誅!方武氏之時,但是因為禍已深,
而刑獄慘烈不可勝言,佛之逆人理,補其不足,他說︰伏以佛者,
[14]石介的立場,而名曰會通二教者,」以此觀之,佛教僧侶倡導或參與「護法」,
他說歷代帟王「事佛漸謹,亦有儒家信佛之士。三國時牟子因而以同一題, 無所施於吾民矣。遂倡儒、於中國王政、證明張商英同時以個人及地方官吏之身分,
頗有吾輩不出,禍亂華夏」論者
。或為宣揚佛教教義,老之徒起於中國,佛之亂中國,力倡夷夏之辯,他曾引韓愈之語說︰吏部不曰︰「釋、初止西域,傅奕應聲而說︰佛是胡中桀黠,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。說明其護法之歷史意義。其第二義則以內護、很直截地指出佛為夷狄。
指出宋代護法議論之形成,
為三教境界高者,無形中使護法議論更加理論化與系統
化,宋代以來之有心護法者,聰明之智, 非止中人以下,復為關心佛運者搜羅、......噫!以夷夏觀點來排斥佛教者仍不乏其人。欺誑夷狄,及其說可能產生之教化作用。
皆用其第一義。[7]唐太宗貞觀六年(632),